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详情请戳 ↓
来源:火狐网站首页 发布时间:2024-05-06 05:17:52
《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征收我市城区规划区以外各镇(街道)辖区内污水处理费。
凡向城区规划区以外各镇(街道)辖区内污水收集管网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均按规定的相关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
对企业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的,执行正常的企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对企业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并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收费标准(标准待省、市明确)。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征收范围内向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特困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烈属,免征污水处理费。
1.由简阳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和简阳市兴泽供排水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的用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市水务局委托供水企业随水费代为征收。
2.由各镇(街道)辖区内供水企业负责供水的用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市水务局授权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委托辖区内供水企业随水费代收。
3.其他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在自建供水设施未关停前, 其污水处理费由市税务局根据市水务局提供的自备水源用户名单负责征收。
简阳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和简阳市兴泽供排水有限公司于每月10日前,如实向市水务局申报上月实际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市水务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确认后办理征 缴。各镇(街道)辖区内供水企业于每月10日前,如实向各镇(街道)申报上月实际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各镇(街 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确认后办理征缴。
对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按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的4%安排代征手续费,市财政局每半年根据各代收企业实际征缴入库金额下达代征手续费。对市水务局委托简阳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和简阳市兴泽供排水有限公司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手续费,经考核之后市财政局将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预算指标下达给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将资金拨付代收企业;对授权镇(街道)后委托供水企业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市财政局将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预算指标下达给各镇(街道),再拨付代收企业。
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由各代征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代征的污水处理费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依据污水处理企业处理达标的污水量,按合同约定划拨污水处理服务费给污水处理运营企业。
各代征单位要严格执行污水净化处理收费规定,同时也加强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宣传,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上墙公示。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情况做监督。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污水处理费按国家规定纳入成本监审范围,污水处理厂要每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成本资料,并接受定期或不 定期成本监审。
城区规划区以外各镇(街道)辖区内污水处理费收费从2023年8月抄表见量起开征。
征收工作开始后,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执行中有啥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和宣传解释,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