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污水处理费标准年底前将提至08元吨
来源:火狐网站首页 发布时间:2024-04-26 08:20:41
本月14日至1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并且开展对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做跟踪检查,昨日(8月14日)上午听取了广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陈坚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作了关于广东省实施三部法律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
林木声表示,广东将慢慢地提高污水排污费。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透露,到2010年,广东省污水处理费标准平均将提到0.8元/吨;而到今年底,东西两翼要提高到0.5元/吨,珠三角要提到0.8元/吨以上,此举将有利于促进减排。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省污水处理征费标准平均(含市、县)仅为0.35元/吨,离国家0.8元/吨的要求相差较大,也远低于正常处理成本0.8~1.1元/吨。目前,广州市的污水处理费为0.7元/吨。
林木声在汇报中说,去年全省环保资金投入约600亿元,同比增长12.15%;今年全省投入预计将达700亿元,同比增长16.67%。去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1%和0.9%,均居全国前列,21个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9.4%。
林木声在汇报中表示,广东在经济迅速增加的同时,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SO2和COD两项指标分别下降15%的目标,难度很大。他介绍,前一阶段主要是作减排的统计、检测、考核体系的建设。广东已有扎实、可控的减排计划。
汇报说,燃煤、燃油发电机组是排放SO2的主要对象,广东利用价格杠杆鼓励火电厂脱硫,规定新建和现役燃煤电厂安装并运行脱硫装置,经验收合格后,其上网电价可加价1.5分/千瓦时。同时对电解铝等8个高耗能行业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实行提高电价,先后淘汰关闭污染重的小水泥厂、小火电机组等2600多家。
去年,省府建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联系会议制度。全面禁止销售含铅汽油,引入低含硫车用柴油,加强在用车路检和年检,严格新生产机动车辆的排放标准。广州已于去年9月1日对新登记车辆提前实施国Ⅲ排气标准,其他珠三角城市也将陆续实施。
汇报说,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14座,日污水处理能力786.8万吨,COD年削减能力达59万吨。
据不完全统计,在去年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全省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企业121个,将韶关小冶炼和大宝山周边地区、博罗重污染行业、增城新塘印染、莲花山钨矿等十个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作为挂牌督办的重点,督促当地落实整改措施,成效良好。如博罗违规审批的184个重污染项目中,116个已停建或不再使用,其余分别进行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增城新塘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76家漂染厂全部停产。
汇报说,全省符合规定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有29座,日解决能力2.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广州、深圳等18个城市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年解决能力达5.1万吨。
今年上半年,省海关共查获废旧物品走私案55起,查获废旧电池、废旧电脑等固态废料1723吨。
韶关关闭了31家无证经营危险废物企业,清远清拆污染企业63家,清理焚烧场所32处。汕头潮阳贵屿销毁用于加热电路板的煤炉800多个,查处取缔酸洗提取金、银加工点80处。(黄楚慧)